2023年烟台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

2023年烟台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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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促进高校“双一流”建设的作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现将烟台大学2023/2024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2023年烟台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
2023年烟台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

项目简介

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我校今年有推荐名额10个,最终录取结果以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奖学金覆盖范围:研究生在读期间全部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生活费。

烟台大学简介

烟台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于1984年建校,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援建。学校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

学校1985年正式招生,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同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药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立项。2020年学校获批项目博士后招收资格,入选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法学、药学两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行列。高水平学科入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901—1000档位。

学校先后与30个国家和地区的110多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德国、美国、韩国和意大利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和本科项目3个,与美国、英国、德国、瑞士、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白俄罗斯等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50多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以及本科双学位、本升硕、硕士和博士联合培养等项目。设有英国朴茨茅斯大学预科项目和韩国留学项目。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是山东省华文教育基地,是汉语水平考试(HSK)、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和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考试(BEC)考点。

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原则上应为境外新生,也可是境内在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

2.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无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证明。

3.具备较强的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发展潜能。我校将综合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要素,选拔优秀的高水平项目人选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申报流程

  •  2023年2月19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发送至ytustudents@ytu.edu.cn,邮件请注明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 2023年3月19日前,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 2023年3月26日前,申请人在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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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除汉语、英语以外其它语种的申请材料,请务必提供英文翻译件。所有材料务必真实有效。

1.  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3 年 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2.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3. 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4. 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5.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 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请提供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7. 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
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留学生综合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86-535-690-2271

传真:+86-535-670-1513

电邮:ytustudents@ytu.edu.cn

网址:https://sie.ytu.edu.cn/

若想得到更多关于中国高校与奖学金信息,请关注我们的网站:ChinaScholarship.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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