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广西民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2023-2024学年广西民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2023-2024学年广西民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到中国的大学学习或开展研究。

中国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招生录取和管理等工作。

广西民族大学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2023-2024学年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全日制研究生。

图片[1]-2023-2024学年广西民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及专业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中、英文授课硕士生、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硕士生基础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

博士生基础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二、奖学金内容

全额奖学金:包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三、申请条件

(一)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二)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1.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中文水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4.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我校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四、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 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register)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注:项目类别为B,我校受理机构编号:10608)
  2. 护照首页。如申请人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3年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 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 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 预录取材料。由我校出具的预录取材料,可为正式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或经我校国际学生招生部门认可的导师邀请函等。预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我校专用信纸打印,由我校国际学生招生部门出具,须加盖公章。
  7. 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8.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我校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我校与国外院校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 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以其他方式提供。
  10. 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2.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图片[2]-2023-2024学年广西民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五、申请时间及审核录取流程

申请人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注:项目类别为B,我校受理机构编号:10608)。(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本年度招生采取网上申报,申请人应确保网上所提交材料与原件一致。申请材料齐全方可进入下一轮审核环节。

  • 第二步: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初审

2023年1月8日前,国际教育学院依据招生要求,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逐项审核,重点审核学历背景、语言水平、身份资格、健康状况等,初审合格后商请教学培养单位复审。

  • 第三步:广西民族大学教学培养单位复审、学校组织面试或笔试

2023年2月26日前,教学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复审,重点审查申请人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语言水平、学术背景、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学校择优面试或笔试。

  • 第四步: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

2023年2月28日前,学校通过邮箱通知申请人预录取结果并提供预录取通知,申请人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请。

  • 第五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              

2023年3月1日,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名单。

  • 第六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择优录取。

未被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如有意愿申报我校自费项目,优先录取。

  • 第七步: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图片[3]-2023-2024学年广西民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六、注意事项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2. 已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其他高校的申请人,请勿重复申请广西民族大学。
  3. 未按时取得相应毕、结业证书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奖学金录取资格。
  4. 奖学金获得者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学习期限和授课语言。
  5. 录取学生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注册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如期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6. 奖学金生入校后须参加年度评审,以评审结果确认下一学年是否资助、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编:530006

电话:+86-771-3260237

电子信箱:gxmddxb@163.com

广西民族大学主页:http://www.gxmzu.edu.cn/

广西民族大学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主页:https://gjjy.gxm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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