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

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

吉林大学始建于1946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首批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学校6个学科入选。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大学科门类,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在校学生人数7万余人。培养全球60余万校友,杰出校友人数位居中国高校第10位,高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国际国内社会广泛认可。学校聚焦“双一流”建设目标,全球合作网络不断优化,与40个国家和地区的302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旨在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吉林大学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特色,努力培养高水平国际人才。

图片[1]-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

一、招生类别及专业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中、英文授课硕士生、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硕士生基础学制分为2年或3年,相应最长学习年限为3年或4年;

博士生基础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 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1)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4)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所申请专业的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三、奖学金内容

申请人在华学习期间的学费,提供校内公寓住宿、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及审核录取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在吉林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申请人须于2023年3月1日前,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即护照首页、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学习成绩单、语言能力证明、来华学习计划、推荐信、《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无犯罪记录证明、研究成果等

申请人应在吉林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apply.jlu.edu.cn)注册账户,准确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

本年度招生采取网上申报,申请人应确保网上所提交材料与原件一致。申请材料齐全方可进入下一轮审核环节。

第二步: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初审

2023年3月3日前,国际教育学院依据招生要求,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逐项审核,重点审核学历背景、语言水平、身份资格、健康状况等,初审合格后商请教学培养单位复审。

第三步:吉林大学教学培养单位复审、远程面试或笔试

2023年3月17日前,教学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复审,重点审查申请人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语言水平、学术背景、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择优进行远程面试或笔试,并将结果反馈给国际教育学院。

图片[2]-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

第四步: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

2023年3月20日前,学校通过邮箱或国际学生报名系统通知申请人预录取结果并提供预录取通知,申请人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请。

第五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

2023年3月24日,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名单。

第六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择优录取。

未被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如有意愿申报我校自费项目,优先录取。

第七步:通知学生录取结果

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通知学生录取结果。

备注:

1. 录取学生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注册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如期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2. 未按时取得相应毕、结业证书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奖学金录取资格。

3.申请时常见问题请浏览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

https://cie.jlu.edu.cn/info/1060/3133.htm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日

六、入学时间

2023年9月

图片[3]-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

七、注意事项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2. 已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其他高校的申请人,请勿重复申请吉林大学。

3. 奖学金获得者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学习期限和授课语言。

4. 奖学金生入校后须参加年度评审,以评审结果确认下一学年是否资助、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联系方式

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86-431-85166885、85166519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吉林大学友谊会馆216室

邮编:130012

邮箱:admissions@jlu.edu.cn

网址:https://www.jlu.edu.cn/

         http://cie.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专业目录.pdf

2: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pdf

链接:https://cie.jlu.edu.cn/info/1060/31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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