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
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国际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
烟台大学作为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生接收院校,竭诚欢迎各国优秀学生来我校学习。
一、资助对象
- 非中国籍人士;
-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 年龄为 16-35 周岁(统一以2023 年9 月1 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 一学年研修生
2023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 个月。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国际中文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 HSKK 成绩;
汉语言文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 分;
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2. 一学期研修生
2023 年 9 月、2024 年 3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 签证者。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 分,具有 HSKK 成绩;
三、办理流程
2023 年 3 月 1 日起,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 9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 月15 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5 月25 日;
- 2024 年 3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1 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 月25 日。
语合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 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 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2. 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 校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 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五、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
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 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
- 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
- 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 2500 元人民币/月。
六、申请材料清单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 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3、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4、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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