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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北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Type-B)的通知
2022年东北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
申请人资格
-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 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 硕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博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40周岁。
语言要求:
中文授课项目: HSK四级180分以上(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需达到HSK 5级180分以上) 。
以下情况免交HSK成绩:
1) 汉语为母语或常用语;
2) 用汉语完整学习过学历教育,并获得证书。
英文授课项目: 需达到托福68分以上或雅思5.5以上或提交证明相应语言能力的英文自我介绍视频。
以下情况免交语言证明:
1)英语为母语或官方语言;
2)用英语完整学习过学历教育,并获得证书。
招生专业
本年度所有硕博专业均可申请。
奖学金内容
- 免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3500元/月,硕士¥3000元/月);
-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申请材料
-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此表为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 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2年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 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 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需提供2年内且符合申请要求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或视频,视频可包括自我介绍、研修计划以及选择东北师范大学的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 来华学习计划(点击获取模板)。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
-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人应签字并注明身份及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括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学术成果材料。学术论文发表及专利证明等。
- 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需提交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 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点击下载模板)(原件自行保存,此表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或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
导师接收函(点击下载模板)(如有)。奖学金申请者可自行联系导师开具接收函,但不作为奖学金申请者的必须材料。
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流程
- 受理机构:东北师范大学(机构代码:10200)
- 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4月4日
- 申请流程:
第一步:东北师范大学网站申请
- 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服务系统(http://studyatnenu.nenu.edu.cn)填写并提交申请。点击获取申请指南。
- 下载《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并签字。
第二步:提交电子版材料。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申请材料在4月4日前通过邮箱发送至iso@nenu.edu.cn。邮件标题为我校申请系统编码+国籍+护照号码。所有申请材料按材料清单中的序号命名,整理为PDF格式文件,请在一封邮件中依序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所有文件。切记不要使用网盘,切记一封邮件中包含所有申请材料。反复发送,或漏发申请材料将视为无效申请。
第三步:东北师范大学于4月10日前完成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通过邮件为候选人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第四步:候选人于4月15日前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请。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并申请账号。 点击获取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填写“留学项目种类”为B类及“受理机构编号”为10200(东北师范大学),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
保存并上传文件,提交申请。上传的申请材料中必须包含由东北师范大学开具的预录取通知书。未按时完成在线申请的候选人,将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第五步: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个人申请-院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录取。
注意事项
- 申请者应直接向东北师范大学提交申请,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
- 请务必告知是否同时申请不同院校或已申请其他奖学金项目,并注明东北师范大学是否为第一志愿学校。
- 如有需要,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iso@nenu.edu.cn)与申请人联络,补充相应支撑材料,告知录取结果,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 录取的最终结果将会于7月底前通过ISO邮箱的形式告知本人。
- 奖学金获得者如不能按录取期限来校报到,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携带家属入境。
- 奖学金获得者在开学报到时需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申请者对个人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东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规定参加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 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4室留学生科
邮编:130024
电子邮件:iso@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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