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
目录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是中国教育部资助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用于部分中国高校自主招收优秀国际学生来华学习。
本项目旨在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南宁师范大学制定了中国政府奖学金<span lang=”EN-US”>“</span>高水平研究生<span lang=”EN-US”>”</span>项目招生申请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招生信息
1. 招生类别:中文授课硕士研究生
2. 招生国别:不限
3. 学习年限:2 – 3年
4. 授课语言:汉语
5. 招生专业:南宁师范大学留学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6. 奖学金期限:2 – 3年。
7. 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 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硕士学位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以上;
3. 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2. 南宁师范大学招生代码为:10603,
3. “高水平研究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类别为:B类
4. 登录南宁师范大学国际留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nnnu.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进行网上注册与申请(招生类别请选“中国政府奖学金 – 高水平研究生项目”)
申请材料
1. 预录取通知书或导师接收函(申请人在申请我校前须与我校先行联系并进行录取审核工作,获得推荐录取资格后再进行CSC系统填报即可)。
2.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3. 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3 年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4.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5. 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6. 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7. 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8.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 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 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 提供。
10. 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2.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3. 照片2张(小两寸)
上述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须同时于2023年2月28日前交到南宁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录取说明
1. 南宁师范大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核,确定推荐人并通过邮件发送预录取通知书。经南宁师范大学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将推荐至留学基金委,由留学基金委决定是否录取。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2. 如专业学习前需要补习汉语或进行预科学习者,应在汉语补习或预科学习期间通过学校的入学考试或相关的课程考试后方可正式进入专业学习。
3. 南宁师范大学录取的申请人,经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中国教育部备案。
录取结果将在申请当年7月底至8月中旬公布(具体时间待定),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录取结果,请务必留意查收电子邮件。结果公布后,我校会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邮寄给学生本人,请被录取者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如因地址或联系方式错误导致JW201表遗失则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南宁师范大学国培楼国际交流处206办公室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86-771-3908664
邮编:530001
网址:gjc.nnnu.edu.cn
邮箱:admission@ nnnu.edu.cn
附加1
南宁师范大学留学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生类别 |
学科门类 |
专业 |
授课语言 |
学制/年 |
硕研 |
法学 |
民俗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工学 |
区域环境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管理学 |
土地资源管理 |
汉语 |
3.0 |
硕研 |
管理学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汉语 |
3.0 |
硕研 |
管理学 |
行政管理 |
汉语 |
3.0 |
硕研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 |
汉语 |
2.5 |
硕研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汉语 |
3.0 |
硕研 |
教育学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教育学 |
教育技术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教育学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教育学 |
高等教育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教育学 |
比较教育学 |
汉语 |
4.0 |
硕研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汉语 |
3.0 |
硕研 |
教育学 |
教育学原理 |
汉语 |
3.0 |
硕研 |
教育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汉语 |
2.0 |
硕研 |
教育学 |
教育管理 |
汉语 |
2.0 |
硕研 |
教育学 |
小学教育 |
汉语 |
2.0 |
硕研 |
教育学 |
学前教育 |
汉语 |
2.0 |
硕研 |
教育学 |
体育 |
汉语 |
2.0 |
硕研 |
经济学 |
应用经济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理学 |
应用数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理学 |
人文地理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文学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文学 |
汉语言文字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文学 |
传播学 |
汉语 |
3.0 |
硕研 |
文学 |
翻译 |
汉语 |
2.0 |
硕研 |
文学 |
新闻与传播 |
汉语 |
2.0 |
硕研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汉语 |
3.0 |
硕研 |
艺术学 |
美术 |
汉语 |
2.0 |
硕研 |
艺术学 |
艺术设计 |
汉语 |
2.0 |
硕研 |
艺术学 |
音乐 |
汉语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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