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
目录
招生类别及学制
- 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 授课语言为汉语。
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央民族大学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至到2023年2月28日。
申请人资格
-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 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 学费:学费由学校统筹使用,用于奖学金生培养、管理以及组织或支持奖学金生开展文体活动,包括参观、联欢等 。
- 住宿费: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费补贴。按学校规定须在校内住宿的学生,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经学校批准,学生选择校外住宿的,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
硕士研究生:700元/月
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
- 生活费。标准为:
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 综合医疗保险
(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查看以下网站:http://www.lxbx.net/)
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在网站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中文或英文填写)
1. 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
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中央民族大学网上报名所需的受理机构编号:10052。
2. 申请人除了要在“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之外,还需要登录中央民族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网站报名并上传所需材料。
报名网站:http://lxs.muc.edu.cn/member/login.do
注
请在两个网站同时报名,并上传所需要的材料。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
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学证明/工作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个人自述和研究计划
(使用模板,见附件。博士不少于1500字,硕士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
推荐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供两名教授的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供两名教授或者副教授的推荐信,须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复印件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原件自行保存,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有效普通护照首页复印件
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3 年 9 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个人作品
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导师接收函(如有)
接收函需要包括中国高校导师信息,以及申请人来华学习/研究工作描述。
录取及通知
(一)中央民族大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录取人选。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二)学校于2023年3月底将申请人申请材料寄至留学基金委。
(三)留学基金委对学校录取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后,签发《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四)留学基金委将在2023年8月将最终确定的《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送我校学生事务办公室,我校再将录取材料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地址寄送本人。
(五)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该项目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201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86-10)68933263
传真:(86-10)68933459
电子邮件: schlr@muc.edu.cn
网址:http://cie.m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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