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
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国际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 非中国籍人士;
-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 年龄为 16-35 周岁(统一以2023 年9 月1 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 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第一类:中文师资类项目
1.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
2023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 年。具有硕士学历,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语言学、国际中文教育或者教育相关专业。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六级)200 分、HSKK(高级)60 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3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 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 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3.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本科生
2023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 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 分。
4. 一学年研修生
2023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 个月。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国际中文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 分,具有 HSKK 成绩;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 分、HSKK(中级)60 分;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 分,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5. 一学期研修生
2023 年 9 月、2024 年 3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 签证者。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 分,具有 HSKK 成绩;中医、太极文化方向,具有 HSK 成绩,同时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6. 四周研修生
2023 年 7 月或 12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 周。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 签证者。
汉语研修、中医、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具有 HSK 成绩。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10-15 人。
第二类:联合培养项目
中心与有关国家教育部门、大学、接收院校等合作类奖学金,具体招生办法、简章、名额等信息及时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更新发布。
第三类:奖学金线上项目
1. 一学年汉语研修线上项目:
每年9 月或3 月入学。一般汉语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 HSK(三级)180 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2. 一学期汉语研修线上项目:
每年9 月或3 月入学。一般需具有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对级别和成绩不作具体要求)。
3. 专项线上研修项目:
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办法,请咨询相关接收院校。
三、办理流程
2023 年 3 月 1 日起,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7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 月15 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 月25 日;
2.9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 月15 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 月25 日;
3.12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9 月15 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9 月25 日;
4.2024 年 3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1 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 月25 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 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 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2. 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五、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
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提供咨询、推荐、招生等服务。
六、其他
- 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
- 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 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 相关入学等事宜,请及时联系接收院校。
- 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中心联系方式
考试与奖学金处
电子信箱:scholarships@chinese.cn
电话:+86-10-58595727
+86-10-58595932(亚洲、非洲)
+86-10-58595999(美国、加拿大)
+86-10-58595744(拉美、大洋洲)
+86-10-58595875(欧洲)
八、附件
- 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 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 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 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奖学金线上项目仅资助学费。
- 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博士生标准为1000元人民币/月,其他类奖学金生为700 元人民币/月。
- 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 2500 元人民币/月;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生为 3000 元人民币/月;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博士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 15 日(含15 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 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 15 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 400 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 800 元人民币/年/人。
附件 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 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 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 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提供中文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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