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内容
海南大学是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
2022年海南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学校秉承“海纳百川 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 厚德弘毅”的校风迎头赶超、创新发展。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跻身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先后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等建设支持;
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国别奖项目
“国别奖项目”系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而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以及高级进修生。
资助类别
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1. 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1)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5岁;
(2)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5)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3.语言要求:
选择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人(攻读学士学位、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申请时中文水平应达到HSK3级;选择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申请人(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时中文水平应达到HSK4级。选择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人,须提供英语水平(雅思或托福)证明。
选择汉语授课且汉语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奖学金生,须参加1年的汉语学习,达到入学要求后方可开始专业学习,否则无法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在华学习。
4.其它具体要求请以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要求为准。
资助内容
2022年海南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内容包括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
1.全额奖学金:
●免学费
●免住宿费(由学校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
●免综合医疗保险费
●提供生活费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3,500元人民币/月
2.部分奖学金:
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机构:
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申请时间:
一般为每年1月初至4月初。
具体时间请咨询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申请流程
1.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交申请;
2.联系我校获取预录取通知书;
3.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登录http://www.csc.edu.cn/laihua或http://www.campuschina.org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网上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和索取;
4.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5.我校为获得推荐的学生制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申请表(JW201表)等入学材料。
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
资助类别
1. 招生类别:全日制硕士生和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4年。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网址:https://hd.hainanu.edu.cn/gjjy/info/1094/3374.htm
2. 该奖学金招生名额只用于招收新生,不向最近一年在华学习的学生提供。不招收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
3. 奖学金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的期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奖学金内容:全额奖学金
- 免学费
- 免住宿费(由学校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
- 免综合医疗保险费
- 提供生活费:
硕士研究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
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机构:
海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与对外合作办公室
申请时间:
2021年2月5日至4月15日
申请条件
1.持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对华友好,遵守中国法律和海南大学校规,尊重中国文化和风俗习惯。符合中国出入境条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2.非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时间须超过一年);
3.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语言要求:
●中文授课项目,汉语水平须达到HSK四级180分以上;
●英文授课项目,英语水平须达到雅思(IELTS)6.0及以上(单科不少于6.0);或托福560以上,新托福(网考)78分以上。母语、官方语言为英语国家的学生,可免交英语水平证书。
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登录“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或www.campuschina.org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相关材料;
海南大学网上报名所需的受理机构代码为:10589。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B类。
2. 登录海南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hainu.17gz.org/填写并提交申请。
3. 按以下“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和《海南大学来华留学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需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填写;《海南大学来华留学申请表》需登录海南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hainu.17gz.org/填写。
2.有效普通护照首页复印件。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复印件(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录取后需补交学历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如申请人已就业,需另外提交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4. 语言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中文授课项目,提供HSK 成绩报告单或其他同等汉语水平证明;申请英文授课项目,提供托福或雅思证书。
5.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
6. 两封教授或副教授开具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推荐人签字)。
7.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撰写,硕士1000字以上,博士1500字以上。)
8. 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9.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申请来我校学习,需提供有效签证或居留证件和工作证明。
10. 个人简历。如有曾经发表的或曾写过的论文、著作、作品等,请一并附上。
11. 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申请人,或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满4年(含)以上的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最近4年的境外居住证明和出入中国的护照签章页。
注:
1.所有申请材料请依序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为公证原件,一份为复印件。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2. 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3.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非中文或英文的证件请提供翻译件;
4. 收到申请材料后办公室不会一一回复,如需确认请联系我们。
录取及通知
1. 海南大学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预录取人选。
2. 被海南大学录取的申请人,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并反馈学校(一般在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
3. 最终录取结果确定后,海南大学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并通过邮件与录取者联系确认,向录取者寄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4. 入学报到时间:一般在9月份,以录取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5. 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6.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7.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与对外合作办公室
邮编:570228
联系人:许老师 周老师
电话:+86-898-66286676
传真:+86-898-66269571
邮箱: ciceh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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