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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政法学院中国奖学金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而对外国留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资助类别、期限及授课语言
入学时间
2021年9月
资助类别与期限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年限(年) |
汉语预科学习年限(年) |
资助年限(年) |
本科生 |
4 |
1 |
4-5 |
硕士研究生 |
2-3 |
1 |
2-4 |
普通进修生 |
不超过1年 |
不超过1年 |
不超过2年 |
高级进修生 |
不超过1年 |
不超过1年 |
不超过2年 |
授课语言
汉语授课
奖学金内容
全额奖学金
包含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及每月的生活费。
每月生活费:
本科生:人民币2500元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人民币3000元
部分奖学金
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往来路费
由学生自行承担,特殊规定除外。
申请受理机构和截止时间
受理机构:请至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进行申请。如遇相关问题,请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咨询。
申请代码和截止时间:请向各国中国驻外使(领)馆或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
2021上海政法学院中国奖学金的、的申请条件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学历和年龄要求
- 申请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年龄18-30岁;
- 申请学习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18-35岁;
- 申请作为普通进修生来我校学习者,须具有本科文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
- 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我校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申请流程
- 登录“上海政法学院国际学生服务平台”进行申请(https://shupl.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通过后,我校将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 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交申请并取得推荐资格;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下列流程操作:
- 登录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或http://www.campuschina.org;(2)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
- 申请材料和预录取通知书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
- 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和索取;
- 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校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 我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平台进行再次确认,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 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我校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和JW201表。
- 申请人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和JW201表至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报到手续。
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的直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未获得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的申请院校进行必要调整。
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 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 文字不少于800字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请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汉语水平证书,申请者需提供有效期内不低于HSK3级的汉语水平证书;
- 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签字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或http://www.campuschina.org 下载,须英文填写
注意事项:
-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
- 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
- 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 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6个月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六个月内的由直系亲属签署的经济担保函。
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返还。
注意事项
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仅为其保留一所学校的奖学金资格。
-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 未持有汉语水平考试证书者,我校不接受申请;
- 请勿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夹带现金;
- 为保证学校随时与申请者保持联系,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有效的电子邮件和通信地址。
联系方式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招生与项目拓展科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邮编:201701 电话:86-21-39225275
邮箱:admission@shupl.edu.cn
可申请的专业
本科专业(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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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工商管理 |
|
国际政治 |
经济与金融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汉语国际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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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 |
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 |
|
硕士研究生专业(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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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
经济法 |
|
法学理论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 |
国际商务(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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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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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专业进修班(本科专业进修) |
高级进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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