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2019年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2019年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第一条为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吸引更多优秀留学生到校学习,促进“双一流”学科建设,特设立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我校攻读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优秀留学生。奖学金采取年度免学费、免校内住宿费、补贴生活费的方式资助。

第三条学校按月定期向奖学金获得者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

第四条学校设立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国际教育的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及相关学院负责人。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受理奖学金申请材料、奖学金评选及生活补贴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图片[1]-2019年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第五条申请奖学金的留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要求: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证书;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证书;

3.未享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

第六条申请人按照当年通知要求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经学校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如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

第七条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留学生均须参加下一学年度的奖学金年度评审(具体评审流程见附件2),通过年度评审者,可继续获得下一学年度的奖学金;否则将被转为自费留学生,停止授予奖学金一学年度,但可申请下一学年度的评审,待评审合格后可恢复授予奖学金。

第八条奖学金获得者如因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或退学则取消奖学金获得资格,自批准休学或退学之日起停发生活补贴。

第九条奖学金获得者如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学校校纪校规的行为,取消奖学金获得及申请资格,立即停发生活补贴。

第十条奖学金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至6月。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图片[2]-2019年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附件:1.奖学金申请材料

2.奖学金年度评审方案

附件1

奖学金申请材料

1.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有效的护照页;

3. 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

4. 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

5.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6. 本科生申请者须提交《国际汉语能力标准》HSK四级或以上考试复印件;

7. 研究生(硕博)申请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在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中文或英文,不少于500字);华南农业大学导师签发的《导师同意接收函》。博士申请者须提交个人简历、硕士阶段毕业论文或已发表的文献资料;

8. 音乐专业的申请者须提交本人音乐作品的光盘,美术专业的申请者须提交本人绘画作品的光盘(包括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他作品)。

图片[3]-2019年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附件2

奖学金年度评审方案

一、评审对象

根据入学时所获得的留学生奖学金资格,在下一学年还将享受该奖学金资格的留学生,都必须参加本年度评审;无故不参加者,按照放弃奖学金处理。

二、评审时间

每年的4月-5月

三、评审流程

参加年度评审者按照通知要求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上一学年度成绩单及《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并按要求参加评审会议,经学校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如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

四、评审考核内容及要求

1.学习成绩:本科生须完成所有课程并达到合格,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总评成绩须达到80分。

2.语言能力要求:研究生第二学年须提交汉语水平测试证明。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汉语水平测试HSK四级考试原件及复印件;以英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学生须提交汉语水平测试HSK三级考试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成果:硕、博研究生须提供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4.提供综合素质表现证书复印件(如活动参与情况、讲座参与情况等)。

链接:2019年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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