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办法

2019年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办法

为规范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工作,扩大国际学生规模,提高国际学生培养质量,推动学校国际学生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教育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42号令)、《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图片[1]-2019年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办法

一、入学申请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1.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在中国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上提交申请,也可以向其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的部门、机构、学校或中国驻其所在国使、领馆提出申请。学校每年1月开始受理奖学金申请,4月底截止。

2.申请资格

(1)拥有外国国籍;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外国来华留学生健康检查标准》的规定;

3)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山东理工大学的校规校纪,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学校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6)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7)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须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且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须具有相当于中国本科毕业学历,且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者,须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且年龄一般不超过 25 周岁;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申请者,须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奖学金的内容及标准

全额奖学金涵盖国际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4.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护照(有效期须12个月以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和成绩单;若毕业证或成绩单不是汉语或英语的,须同时提供经过认证的汉语或英语翻译件;

(4)《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血液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5)汉语水平证明;申请英文授课项目的,须提供相应的TOEFL或IELTS考试成绩或官方英语水平证明函;

(6)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须提供中文或英文写成的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同时需提供2封推荐信,推荐人须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7)申请时已毕业超过12个月的,须提供属地警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他证书或证明,如获得奖学金证明、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著等。

5.在华学习或工作者,需补充以下材料:

(1)居留许可复印件(须包括居留许可有效期页);

(2)在华学习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国际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或学籍证明;

(3)在华工作者须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预计解除工作合同函。

图片[2]-2019年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办法

(二)普通学历生

1.申请资格

(1)拥有外国国籍;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外国来华留学生健康检查标准》的规定;

(3)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山东理工大学的校规校纪,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5)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毕业,拥有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者,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本科入学申请者,年龄一般在18-25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

2.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须12个月以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和成绩单;若毕业证或成绩单不是汉语或英语的,需同时提供经过认证的汉语或英语翻译件;

(3)《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血液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汉语水平证明;申请英文授课项目的,需提供相应的TOEFL或IELTS考试成绩或官方英语水平证明函;

(5)研究生入学申请者,须提供中文或英文写成的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同时提供2封推荐信,推荐人须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6)家庭收入/存款证明(须涵盖在华学习、生活等费用);

(7)申请时已毕业超过12个月的,须提供属地警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他证书或证明,如获得奖学金证明、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著等。

3.在华学习或工作者,需补充以下材料:

(1)居留许可复印件(须包括居留许可有效期页);

(2)在华学习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国际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或学籍证明;

(3)在华工作者须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预计解除工作合同函。

(4)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在华国际学生,如奖学金已期满而继续报读自费留学,须同时提供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批准文件和相关材料。

4.申请方式

(1)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平台注册、申请;

(2)将入学申请材料发送至enroll@sdut.edu.cn,或邮寄至:中国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山东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55049,电话:+86-533-2787522。

5.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普通非学历生(预科生、进修生、研究学者)

1.申请资格

(1)拥有外国国籍,年龄在18-45周岁;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外国来华留学生健康检查标准》的规定;

(3)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山东理工大学的校规校纪,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

2.申请材料

(1)《山东理工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高中毕业证);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相关证明文件应用汉语或英语,否则须同时提供经过认证的汉语或英语翻译件;

(3)最高学历、学位阶段成绩单;若成绩单不是汉语或英语的,须同时提供经过认证的汉语或英语翻译件;

(4)护照复印件;

(5)家庭收入/存款证明(须涵盖在华学习、生活等费用);

(6)年龄超过20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简历;

(7)《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血液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8)属地警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申请方式

申请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nroll@sdut.edu.cn。

4.申请时间

秋季学期入学的申请,截止到六月中旬;春季学期入学的申请,截止到十二月中旬。

图片[3]-2019年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办法

二、材料初审

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类国际学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审核申请人护照信息、个人简历等材料,了解其身份资格、家庭社会背景等情况;通过审核成绩单、学位证书、学习计划书等材料,初步了解申请人的学习能力、学术水平、学历背景;

通过审核语言成绩报告或电话、视频面试等方式,确认申请人的语言能力;通过体检报告和经济担保材料,确认申请人的健康状况以及学费、生活费的承担能力;通过无犯罪记录证明,排除异常学生。

三、复审与考试(面试)

入学申请材料通过初审,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按申请人所申报专业的学科归属,报送相关学院进行复审,对有条件的申请人可组织笔试或面试。各相关学院根据复审或考试(面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汇总拟录取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发山东理工大学《录取通知书》和JW202/JW201表等录取材料。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者的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招录流程和标准进行。

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录取学生的电子申请材料上传山东省因公出入境综合管理系统,报省教育厅、省外办审核、备案,并指导学生办理来华签证、机票等。

五、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链接:https://sie.sdut.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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