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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政法学院中国政府奖学金
上海政法学院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我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上海城市治理法制保障的需求,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学科、智库、培训平台,培养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政法大学。
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阵容强大。学校现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217人,其中具有法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有80人,正教授50人,副教授3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占导师组成员的85%以上。在检察院、监狱、人大等实务部门挂职经历的导师10人;担任重要学术兼职的导师24人,其中3人担任国家级学会副会长、4人担任省部级学会会长。
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阵容强大。学校现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217人,其中具有法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有80人,正教授50人,副教授3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占导师组成员的85%以上。在检察院、监狱、人大等实务部门挂职经历的导师10人;担任重要学术兼职的导师24人,其中3人担任国家级学会副会长、4人担任省部级学会会长。
申请人资格
- 申请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国际学生
- 申请人须具有相当于中国本科毕业的学历且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 申请人须现居住于境外,原则上不招收中国境内的外国留学生。
- 申请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国际学生。
- 申请人须具有相当于中国本科毕业的学历且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 申请人须现居住于境外,原则上不招收中国境内的外国留学生。
申请及录取流程
查看我校相关专业
http://int.shupl.edu.cn/english/2017/1207/c940a10264/page.psp
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代码”为:11835。
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需提交以下材料
-
最高学历证书(非中文或英文的需提供翻译件)。如申请人为在校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说明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成绩单(非中文或英文的需提供翻译件);
-
申请人需提供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中文或英文,不少于800字);
- 申请人需提供两封推荐信。两名教授或者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须用英文填写,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 护照信息页扫描件;
- 已在华学习的学生需提供学习证明(内容包括:日常表现、学习情况、考勤情况、学习期限等);
- 已在华学习的学生需提供居留许可扫描件;
- 可提交:学术成果、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获奖证书.
我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平台进行审核,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我校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和JW201表
申请人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和201表至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报到手续
截止时间
在线申请必须在2018年6月10日前完成,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招生与项目拓展科
电话:0086-21-39225275
邮箱:shupliso@126.com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邮编: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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