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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简介
湘潭大学(XTU)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在《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居内地高校第43位,并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高校之一
学校设有23个学院、教学部,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
湘潭大学2021年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申请条件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年龄在 18 周岁(含)以上且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非中国籍公民
主
*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后申请以外国留学生身份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必须持有有效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四年(截止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风俗习惯,学习成绩良好。
学历及年龄要求:
- 攻读本科学位者,须具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 30 岁。
- 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35 岁。
- 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40 岁。
- 研修学习者,须具高中或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 45 岁。
申请类别和专业
学历生项目
非学历生(语言研修生)项目
学习期限为 1 学期至 1 学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均可开班。
奖学金类别
中国政府奖学金
中国政府奖学金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资助,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保险费和生活费。每年1月至4月申请者可以向中国驻他国使领馆和我校直接申请。该奖学金资助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具体信息详见:http://www.campuschina.org/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资助,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保险费和生活费,奖学金类型为一学年或一学期语言研修生。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http://cis.chinese.cn)申请。
湖南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生奖学金
湖南省政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一学年汉语言学习奖学金。每年3月至5月申请者直接向我校申请,要求申请者目前未在湖南境内学习,奖学金包含学费、住宿费、保险费和生活费。
申请办法
- 所有申请材料用A4纸格式,一式两份,提交到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处国际学生工作部(国交处107办公室)。可用邮寄、面交及托人转交的方式。邮寄推荐使用EMS。
- 为了方便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只接收纸质材料,所有发送到电子邮箱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
学历生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 (以邮戳时间为准);
非学历生(语言研修生)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15 日 (以邮戳时间为准)
主
经我校审核录取的人员,我校将向其邮寄录取通知书、JW202/JW201 表和相关报到材料,被录取者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JW201 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血液化验报告》等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X)签证,并持上述材料,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前来我校国际交流处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申请材料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者还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 (http://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输入受理机构编号(Agency No.)10530(湘潭大学)填写信息、在线提交并下载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湖南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生奖学金还需填写《湖南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护照首页复印件
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在校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和成绩单)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须在2021年1月15日后)。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 (仅学历生申请者提供)。
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仅研究生申请者提供,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含推荐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开具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后)。
.HSK证书或相应中文能力证明。
经济条件证明(自费申请者提供)。提供足以保障其来华留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国际旅行等合理费用的存款证明(至少应持有一年学费相当金额)。
必要时我校可要求申请者提供其它补充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以上申请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除原件外,还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建议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对上述材料及其翻译件进行公证。两页以上的文本、证明等应当加盖骑缝章或者在每页上都加盖公章;
(2)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
收费标准
学费:语言研修生14000元/年,本科14000元/年,硕士18000元/年,博士23000元/年。
保险费:400 元/一学期, 800 元/一学年
住宿费:单人间900元/月/人,双人间 600 元/月/人,水电费自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处国际学生工作部(107 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处
邮编:411105
电话:0086-731- 58293938
传真:0086-731- 58298801
电子邮箱:lxsb@xtu.edu.cn
学校主页:https://www.xtu.edu.cn/
附件2-湘潭大学申请表
附件4-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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