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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
东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专业:
东北农业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冰城哈尔滨,是黑龙江 省属重点院校、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 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下设16个学 院和1个教学部、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及博 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 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 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博 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 别、75个本科专业、学科覆盖农学、工学、理学、 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门类。
申请资格
1.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非在华申请者或中国境内高校毕业生
4. 来华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已获得高中毕业 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且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 学业成绩优良
6.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奖学金项目申请者,须未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
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 为一式两份):
1.《东北农业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原 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打印填写(申请 表可登陆http://gjxy.neau.edu.cn下载填写,在申 请人签字处签名)
2.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 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 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 文
3.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成绩单。攻读学 士学位者须提供高中或专科阶段成绩单;攻读硕士 学位者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攻读博士学位者须 提供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中英文以 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 中文或英文书写(仅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者 提交)
5. 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 或英文书写(仅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者提 交)
6. 护照复印件1份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 行保留):此表格须用英文或中文填写,检查结果 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 的时间
8. 两寸白色背景证件照片6张;
9. 如已通过HSK考试,请提供汉语水平证书 复印件
10. 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学术成果(如有可 附)
11. 导师同意接收函(如有可附)
12. 无犯罪证明。
奖学金项目申请者,还需提交寄送《中国政府 奖学金申请表》(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原件及 复印件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申请表可登 陆http://www.csc.edu.cn. studyinchina.csc.edu.cn或 www.campuschina.org填写并下载,在申请人签 字处签名)。
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申请途径及时间
- 申请人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于入学当年3月1 日前寄送至东北农业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 奖学金项目申请者,还须进行网上申请,详见 中国政府奖学金说明。
- 无需缴纳申请费。 四、招生类别及授课语言。
招生类别及授课语言
中文授课,汉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学生,需补 习1年的汉语课程后再进入专业学习。
博士研究生仅园艺学的授课语言为英语或汉语,其他专业授课语言均为汉语。申请英文授课的 申请者要求提供英语能力证明:托福80分及以上或 雅思5.5分及以上。英语为母语或通用语的申请者 无需提供上述证明。
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如下:
其他费用:
- 签证费: 400-1200元 (根据签证时长不同有所变化)
- 保险: 800元/年
- 生活费: 1200元/月(仅供参考)
中国政府奖学金
申请途径及时间
申请人直接登陆http://www.csc.edu.cn、 studyinchina.csc.edu.cn 或 www.campuschina.org,打开后点击 Application Online进行网上申请,东北农业大 学的机构代码为10224,申请项目类别为B。
申请人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于入学当年3月1 日前寄送至东北农业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注: 我校自主招生仅接收硕士和博士项目申 请,其它学历层次和申请方式请详询当地大使馆或 领事馆。
奖学金标准
1. 免交注册费、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2.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 保险
3. 免交注册费、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4.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其它说明
1. 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 验或实习,所超出费用由本人自理。
2. 奖学金生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逐 月定期发放,享受生活费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应按 要求根据每月签到通知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进行报 到确认,以便顺利领取当月的生活费。
3. 新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 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 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 发至学校确定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休学、退学 或结业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下个月起停发。
4. 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 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 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 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 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6. 中国政府奖学金主要资助奖学金生本人, 如需携带陪读家属,涉及费用请自理。
7.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申请转学。
8. 凡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由东北农业大 学上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教育部 备案。
9.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由本 人签字同意的《录取通知书》上明确的学习专业及 学习期限。
10. 申请我校汉语授课专业中国政府奖学金申 请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四级 (HSK4)。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 位的,无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证明。
录取及报到注册
录取及报到注册东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
1. 东北农业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对申请人 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东北农业 大学有权对申请人所选择的专业和年限进行适当的 调整。
2. 专业学习前需要补习汉语或进行预科学习 者,应在汉语补习或预科学习期间通过学校的相关 考试后方可正式进入专业学习。
3. 申请人自行提前联系院 系和导师(院系及专业详情参见《东北农业大学接 收来华留学生院系及专业目录》)。如申请人已获得 院系或导师邀请信、请在申请材料中附上、我校将 考虑优先录取。
4. 凡被录取的申请人、 由东北农业大学上报 中国教育部备案。
5、东北农业大学将在8月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寄送或电子邮件发至学生本人或 学生所属院校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将上述文件转交 学生本人。
6. 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不能 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国际 文化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说明情况。无故逾 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专业
详见: 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来华留学生院系及专业目录录取及报到注册
其他
1. 一经发现申请人在申请材料、个人信息中 弄虚作假;或刻意隐瞒自身身体情况,该生奖学金 资格将被取消,并上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 会和中国教育部备案。
2. 奖学金获得者应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 度评审办法》,每年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年度评 审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 表现及奖惩情况等。
3.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原则上对于正式录取 但尚未来华的奖学金生,在学生正常来华报到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开始发放生活费。
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86-451-55190155
2. 咨询传真: 86-451-55190588
3. E-MAIL: studyatneau@neau.edu.cn
4. 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 600号东北农业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511室
邮编:150030 东北农业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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