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教师、学者到中国的大学学习或开展研究。
中国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招生录取和管理等工作。
目前有289所中国大学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培养任务。学科门类覆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哲学、艺术学等。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1. 国别双边项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出申请。
2.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此项目仅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向承担此项目的中国高校提出申请。
3.长城奖学金项目
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学生、学者来华学习和研究。此项目仅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所在国联合国教科文全国委员会提出申请。
4.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
向欧盟成员国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欧盟成员国学生来华学习和开展研究,增进相互了解和交流。此项目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提出申请。
5.中国-AUN奖学金项目
向东盟大学组织(AUN)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东盟成员国青年学生、教师、学者来华学习,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此项目仅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向东盟大学组织(AUN)秘书处提出申请。
6.太平洋岛国论坛项目
向太平洋地区的岛屿国家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和资助这些国家的青年学生来华留学。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提出申请。
7.世界气象组织项目
向世界气象组织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有志于气象学科方面研究的世界各国学生来华学习和开展研究。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向世界气象组织提出申请。
二、资助类别、期限、授课语言、院校和专业
资助类别:
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教育及汉语或专业进修。
资助期限:
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预科)的时间。详见下表: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汉语补习(预科)期限 | 奖学金资助期限 |
本 科 生 | 4—5学年 | 1-2学年 | 4—7学年 |
硕士研究生 | 2—3学年 | 1-2学年 | 2—5学年 |
博士研究生 | 3—4学年 | 1-2学年 | 3—6学年 |
普通进修生 | 1学年以内 | 1学年以内 | 2学年以内 |
高级进修生 | 1学年以内 | 1学年以内 | 2学年以内 |
授课语言:
1.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本科生的授课语言为汉语。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开始本科专业学习前,须在指定的预科院校进行为期1学年的汉语和基础知识学习并考核合格。
语言能力和基础知识水平达到以下规定之一者,可申请免修预科教育:以汉语作为学习语言完成中等教育,并附有其毕业学校出具的中等教育阶段必修课授课语言为汉语的证明;汉语水平达到录取院校本科教育入学要求,并附有汉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HSK”)成绩报告复印件(HSK成绩报告有效期为两年)。
目前,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来华留学预科教育的院校有天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十所院校。
2.来华留学研究生和进修生的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部分学校对部分专业可提供英语授课(详情请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查阅中国院校和专业介绍)。
选择汉语授课且汉语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奖学金生,须参加1-2学年的汉语学习,达到录取院校入学要求后方可开始专业学习,否则无法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在华学习。
其中:学习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西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艺术学专业者,汉语学习期限为1学年;学习文学、历史、哲学和医学(中医、中药)专业者,汉语学习期限不超过2学年。
选择英语授课或汉语水平已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奖学金生无需参加汉语补习。
院校和专业:
目前有289所中国大学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培养工作,详情请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阅中国院校和专业介绍。
三、资助内容和标准
学生类别 | 学科 | 学费/年 | 住宿费/年 | 生活费/年 | 医疗保险/年 | 年资助总额 |
本科生 | 一类 | 20000 | 8400 | 30000 | 800 | 59200 |
二类 | 23000 | 8400 | 30000 | 800 | 62200 | |
三类 | 27000 | 8400 | 30000 | 800 | 66200 | |
硕士研究生 | 一类 | 25000 | 8400 | 36000 | 800 | 70200 |
普通进修生 | 二类 | 29000 | 8400 | 36000 | 800 | 74200 |
三类 | 34000 | 8400 | 36000 | 800 | 79200 | |
博士研究生 | 一类 | 33000 | 12000 | 42000 | 800 | 87800 |
高级进修生 | 二类 | 38000 | 12000 | 42000 | 800 | 92800 |
三类 | 45000 | 12000 | 42000 | 800 | 99800 |
注: 一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除文艺类外)、历史学、管理学;二类包括:理学、工学、农学;三类包括:文学(文艺类)、医学。
1.全额奖学金
- 学费:包括奖学金生培养、管理以及组织或支持奖学金生开展文体、参观、联欢等活动的费用。学费由学校统筹使用。
- 住宿费:即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费补贴的费用。住宿费由学校统筹使用。按学校规定在校内住宿的,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学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的,可按月或季度获得学校发放的住宿费。标准为:
本科生(预科生)、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7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1000元人民币/月
- 生活费。标准为: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3,5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因个人原因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 综合医疗保险(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阅“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简介及理赔指南”)。
2.部分奖学金
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附件 2: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人可通过留学中国网(www.campuschina.org)了解各奖
学金项目介绍、申请办法及流程,中国高校介绍等信息。
申请条件
- 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 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35周岁;
-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 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 水平考试(HSK)四级;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学校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它相关方面的
入学要求
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 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2 年 9
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 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 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 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 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 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 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內且与 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 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 预录取材料。
(1) 拟来华就读院校出具的预录取材料,可为正式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或经中国高校国际学生招生部门认可的导师邀请函等。预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中方院校专用信纸打印,由国内高校国际学生招生录取有关部门出具,须加盖公章。
(2)入学通知/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中/英文)
-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国籍、出生日期,上一学历院校名称等;
- 来华学习身份;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预计来华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 2022 年 9 月;
- 申请人中国高校导师(如有)信息; e.申请人来华学习/研究工作描述;
- 授课语言(中文或外文);
- 如为导师出具的邀请信,须有国际学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7. 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 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8. 推荐信。 捉交两名教授成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 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同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 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 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
提供。
10. 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 门统一印刷,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 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 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2.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內的无犯 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 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链接:中国政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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