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目录
为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促进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孔子学院总部继续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
以下简称奖学金,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高校汉语师范/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
资助对象
- 非中国籍人士;
-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 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0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
2020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硕士学历,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或者教育相关专业。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六级)200分、HSKK(高级)60分。2年以上从事中文教学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2020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 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
2020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 分。
一学年研修生
2020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70分,具有 HSKK 成绩;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一学期研修生
2020年9月、2021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 级)180 分,具有 HSKK 成绩。
总部与东北师范大学合作奖学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我校继续与总部合作设立“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招生流程与标准与常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相同。
申请流程
在线申请
2020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注册、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推荐机构推荐
- 运营半年以上的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 通过www.hanban.org查询。
- 具有奖学金推荐权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通过www.chinesetest.cn查询。
- 汉语桥”比赛海外赛区主办机构: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孔子学院及相关教育机构,请咨询chinesebridge@hanban.org。
综合评审
我校审核入学资格,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预录取。总部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授予奖学金。
到校报到
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 9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5 月 10 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5 月 20 日;
- 2021 年 3 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11 月 10 日, 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11 月 20 日。
孔子学院总部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 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 3 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20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hanban.org。
其它
- 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
- 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 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 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招生工作与咨询服务
招生与咨询服务负责人:崔艳
电子信箱:cuiy738@nenu.edu.cn
工作电话:0431-85099754
通讯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录
- 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 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附录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 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 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博士生标准为1000元人民币/月,其他类奖学金生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附录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 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 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提供中文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6.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若想得到更多关于中国高校与奖学金信息,请关注我们的网站:ChinaScholarship.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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