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政府奖学金
目录
奖学金类别
A类奖学金
(全额奖学金)
申请条件: 申请来华东师范大学接受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本科)。奖学金内容:免交学费、免住宿费、提供重大疾病与意外事故保险,按月发给奖学金生活费(博士¥3500/月,硕士¥3000/月,本科¥2500/月)。
B类奖学金
(部分奖学金)
申请条件:申请来华东师范大学接受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本科)。
(其中申请本科学习,若汉语水平没有达到入专业的要求,可以预科学习汉语一年,预科学习期间享受全额奖学金待遇。)
奖学金内容:免学费、提供重大疾病与意外事故保险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来华攻读学士学位者,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在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申请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15日
录取结果
录取名单将于6月中旬在lxs.ecnu.edu.cn”公告栏”上登出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请注意查询。
申请方法
首先进行网上申请(请登录www.study-shanghai.org),华东师范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 10269。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以下纸质材料交寄到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1.《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申请人如果为在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毕业证明(获得证书后需补交)。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学习成绩单。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来华学习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 申请汉语授课项目应提供HSK5级以上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本科申请者未达到HSK5级请提供已有HSK证书并可申请一年汉语补习;申请英文授课项目应提供雅思、托福或其他英文水平证明;
6. 拟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者,应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 申请学习音乐专业和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
8. 健康证明(复印件)。
9. 材料受理费:中文授课项目400RMB(80USD),英文授课项目800RMB(160USD)。
请通过银行汇款至如下账户,汇款凭证应与申请材料一同寄到。
注:
- 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 申请材料不全或未付申请费,不被受理。
-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汇款信息
账号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账号:44687290774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
SWIFT Code:BKCHCNBJ300
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
汇款时请注明申请人的护照姓名及报名费字样。
注
请勿使用支付宝或APP客户端转账
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请在5月15日前邮寄至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联系人:本科项目 孙晓倩 xqsun@gec.ecnu.edu.cn
硕士项目 张雪 xzhang@gec.ecnu.edu.cn
博士项目 殷莺 yyin@ied.ecnu.edu.cn
地址:中国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物理楼253室 留学生办公室
邮编:200062
联系电话:0086-21-622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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