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京大学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2013南京大学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为进一步推进南京市教育国际化,增强我市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南京高校学习和交流,扩大在宁外国留学生规模,南京市于2013年开始设立“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申请条件
- 持有外国国籍的公民,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 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表现良好,符合申请学校的入学条件。
- 申请人就读本科生,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申请人就读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申请人就读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已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拟到我市相关高校进修或接受六个月以上非学历教育的外籍人士。
- 学习态度端正,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成绩优良。
- 未享受其他中国政府性奖学金。
- 申请人如具有相应汉语水平,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者(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可优先考虑。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申请流程
奖学金的发放实行年度评审制,由南京艺术学院在每学年末对奖学金生上一学年的学习状况进行审查,达到要求方可继续得到下一学年的奖学金。
申请受理时间
5月1日-9月6日
申请材料
- 《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或学位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 学习成绩单。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 来宁学习或研究计划。请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拟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者,须提交毕业院校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申请人如具有相应汉语水平,须提交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 护照复印件
-
健康证明。
已获得奖学金的留学生在后续学年中再次申请时,可简化申请手续和材料。由南京艺术学院进行审核,评审合格者即可获得下一学年度奖学金,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
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申请途径
请将所需材料正本邮寄至南京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 邮编210013
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件发至邮箱:nua_applicatio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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